教务通知

当前位置: 公司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教务通知 > 正文

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6-07 点击次数:

公司教务处函件

教实 [2017]076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关于批准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的通知》(校教发[2017]189)的精神,学校共遴选50项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立项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,请各学院根据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要求在学院层面进行宣讲,并组织员工选修。

一、选修要求

员工应根据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简介(详见附件1)中的要求,同时结合个人兴趣进行选修,鼓励员工跨院选修实验项目。每项实验项目选修人数应在15-30人。每名员工只能选修一个实验项目。

二、选课年级

201420152016级各专业。

三、选修程序

1.员工填写实验项目选修单(详见附件2),于623日前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处。

2.各学院在收到员工选修单后,及时整理,并送达实验项目开课学院。

3.开课学院应尽快完成师生互动、交流和选课工作,确定最终选修员工名单,并录入“选修情况汇总表” (详见附件3)。各学院于630日前将选修情况汇总表(签、章)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
4.教务处审核选修员工名单,删除重复选课记录。如果实验项目选修员工数不足15人,该项目不再实施。审核后教务处将公布各项目最终选修员工名单并下拨项目经费。

5.学院根据最终选课名单安排员工上课。

四、成绩记载

员工完成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学习要求后,经考核合格,计1学分,并记入员工学业档案(拓展教育选修—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模块)。

 

附件1 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简介

附件2 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单

附件3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情况汇总表

 

教务处

201766

 

 

 

 

Copyright © 版权所有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官网(中国)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

联系地址:南京市童卫路6号 邮编:210095 电话:025-84395210

苏ICP备11055736号-3

微信公众号